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含标准、清单),供大家参考。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动“作风纪律深化年”和“三大行动” 有关要求落实落地,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 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参照《市直机关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周
期(X 年积分周期为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党员全面落 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日常情况进 行标准量化,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 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 80 分,加分不设上 限,减分后分值总分不低于“0”分,次年重新计算。
管理对象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步骤及方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落实具体操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 制度化。
(一)积分登记。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 个人清单(附件 2),详细记录党员个人加分、减分以及一票否 决情况。
(二)积分确认。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 党支部要全面了解核实本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动态记录党 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减分。积分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 和党员签字确认。
(三)积分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 清单、工作台账报机关党委备案审核,由机关党委在一定范围内 公示 3 个工作日,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每年年底要对党员全年积 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支部对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情 况均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积分申诉。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 部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党员对党支部
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本单位机关党委申请复议,机关党委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教育整改。党支部对积分出现减分项目的党员,要及 时谈心谈话、教育整改。
(六)结果运用。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情况作为党员民主 评议、评先评优、绩效奖惩、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党员 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
的,可评为“优秀”等次;
年积分在 80(含 80 分)以上未评为 优秀的,应评为合格;
年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应
评为基本合格;
年积分在 70 分以下的,应评为不合格。
2.预备党员年积分低于 80 分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 象,并在干部选拔、学习培训、目标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4.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 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5.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 转化提高。如教育帮助仍未转化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 定进行处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 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 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分管理,确 保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 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立足岗位做到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格争当“坚定信念好、学习 提能好、崇德守规好、服务群众好、工作业绩好”五好党员,在
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督导检查。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全覆盖 专项督查,认真查阅党员积分的个人清单、工作台账、奖惩凭据 等基础资料,走访了解党员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四)力求取得实效。要把组织认不认可、群众满不满意作 为评价党员的重要标准。机关党委对在积分管理中党员或党组织 弄虚作假,致使积分失真、失实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 报或约谈党组织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组织处理;
违反有关 纪律规定的,追究违纪责任。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完成部门
(单位)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 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与开展争创“六好基层党组织”和 争当“五好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 探索发挥“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方法途径,提升时效性和精准性, 努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附件 1
基础分 (合格 清单) 80 分 | 讲政治 有信念 | 认真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任务、工 作要求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
讲规矩 有纪律 |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A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背离党中央要求,敢 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带头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 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按规定 缴纳党费,积极参与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
讲道德 有品行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 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牢固 树立正确人生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 关系。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 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 |
讲奉献 有作为 |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任务。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严谨务实,工作无差错、无失误、无事 故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 |
加分项 (激励 清单) 分值不 设上限 | 出色完 成工作 任务 | 1.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被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市领导批示每次加 3 分,省领导批示每次加 5 分,国家领导批示每次加 10 分; 2.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发言交流的:全市性会议发言每次 加 3 分,全省性会议发言每次加 5 分,全国性会议发言每次加 10 分; 分,全省性会议每次加 3 分,全国性会议每次加 5 分; 4.在本职岗位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被市级认可加 5 分, 被省级认可加 10 分,被国家级认可加 15 分; |
发表调 研成果 | 个人署名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等在有关主流媒 体发表刊登:市级媒体每次加 1 分,省级媒体每次加 2 分,国家 级媒 体每次加 3 分。联名发表稿件的,每人均可给予加分。 |
有见义勇 为、助人 为乐突出 表现 | 个人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志愿服务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表 扬)的:市级每次加 1 分,省级每次加 3 分,国家级每次加 5 分。 | |
敢于开 展监督 和批评 | 个人向党组织负责任如实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的,每次加 5 分。 | |
个人评 先评优 | 个人在本单位评先评优每次加 1 分,在市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2 分, 在省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3 分,在国家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5 分。 | |
其他加 分项 | 1.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的每 次加 3 分; 2.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 1 分;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的每次 2 分; 4.解决帮扶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脱贫的加 2 分; 5.其他支部认为可以加分,经机关党委审核同意的酌情加 1-2 分。 | |
减分项 (负面 清单) 累计减 分后总 分不低 于 0 分 | 政治立 场不坚 定 | 1.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一致的言 论,每次扣 5 分; 子等,每次扣 3 分; 3.在群众中发表和散布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每次扣 1 分。 |
宗旨意 识不牢 固 | 1.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推躲、庸懒散浮拖和吃拿卡要现象等,被 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 2 分; 3.不按要求到社区“双报到”,扣 2 分; 活动,每少 1 次扣 1 分。 | |
纪律规 矩不严 明 | 1.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每次扣 1 分; 2.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建活 动,每次扣 1 分; 3.不完成支部安排的任务,每次扣 1 分; 4.不遵守上班、开会、调研、外出等工作纪律,被投诉举报查实 的,每次扣 1 分。被明察暗访发现或被通报曝光的:市级每次扣 2 分,省级扣 5 分,省级以上扣 10 分; 5.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及 实施细则和有“四风”老问题新表现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 分; |
道德行 为不端 正 | 1.在工作履职和社会交往中不守诚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2 分; 2.有生活作风问题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 分; 3.家庭或邻里不和谐,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扣 1 分。 | |
工作履 职不认 真 | 1.对上级部署的工作、集体决定的事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落 实不完成的,每次扣 1 分; 省级以上点名批评每次扣 5 分。 | |
其他减 分项 | 1.生活、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 扣 3 分。 2.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扣 2 分。 | |
一票否 决项 (年度 积分为 0) |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受到法律制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