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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含标准、清单)

时间:2025-05-13 03:11:1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含标准、清单),供大家参考。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含标准、清单)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动“作风纪律深化年”和“三大行动” 有关要求落实落地,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提升党员 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化水平。参照《市直机关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周

期(X 年积分周期为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党员全面落 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 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日常情况进 行标准量化,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 算分值,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党员基础分为 80 分,加分不设上 限,减分后分值总分不低于“0”分,次年重新计算。

管理对象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步骤及方法

  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落实具体操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 制度化。

  (一)积分登记。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 个人清单(附件 2),详细记录党员个人加分、减分以及一票否 决情况。

  (二)积分确认。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 党支部要全面了解核实本支部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动态记录党 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加分减分。积分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 和党员签字确认。

  (三)积分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 清单、工作台账报机关党委备案审核,由机关党委在一定范围内 公示 3 个工作日,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每年年底要对党员全年积 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党支部对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情 况均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积分申诉。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 部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党员对党支部

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本单位机关党委申请复议,机关党委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教育整改。党支部对积分出现减分项目的党员,要及 时谈心谈话、教育整改。

  (六)结果运用。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情况作为党员民主 评议、评先评优、绩效奖惩、提拔使用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党员 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

的,可评为“优秀”等次;
年积分在 80(含 80 分)以上未评为 优秀的,应评为合格;
年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应

评为基本合格;
年积分在 70 分以下的,应评为不合格。

  2.预备党员年积分低于 80 分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 象,并在干部选拔、学习培训、目标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4.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 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5.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 转化提高。如教育帮助仍未转化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 定进行处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 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 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积分管理,确 保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 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立足岗位做到政治合格、 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格争当“坚定信念好、学习 提能好、崇德守规好、服务群众好、工作业绩好”五好党员,在

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督导检查。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全覆盖 专项督查,认真查阅党员积分的个人清单、工作台账、奖惩凭据 等基础资料,走访了解党员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

  (四)力求取得实效。要把组织认不认可、群众满不满意作 为评价党员的重要标准。机关党委对在积分管理中党员或党组织 弄虚作假,致使积分失真、失实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 报或约谈党组织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组织处理;
违反有关 纪律规定的,追究违纪责任。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完成部门

(单位)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 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与开展争创“六好基层党组织”和 争当“五好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 探索发挥“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方法途径,提升时效性和精准性, 努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附件 1

基础分

(合格 清单) 80 分

讲政治 有信念

认真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任务、工 作要求转化为狠抓落实的具体行动。

讲规矩 有纪律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以A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背离党中央要求,敢 于同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带头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 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按规定 缴纳党费,积极参与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讲道德 有品行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 美德、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牢固

树立正确人生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 关系。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

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讲奉献 有作为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任务。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严谨务实,工作无差错、无失误、无事 故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加分项

(激励 清单) 分值不 设上限

出色完 成工作 任务

1.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被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市领导批示每次加

3 分,省领导批示每次加 5 分,国家领导批示每次加 10 分;

2.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发言交流的:全市性会议发言每次 加 3 分,全省性会议发言每次加 5 分,全国性会议发言每次加 10 分;
 3.所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在会议书面交流的:全市性会议每次加 1

分,全省性会议每次加 3 分,全国性会议每次加 5 分;

4.在本职岗位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等:被市级认可加 5 分,

被省级认可加 10 分,被国家级认可加 15 分;
 5.参与承担重大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并较好完成的,根据实 际情况加分(每次不超过 5 分)。

发表调 研成果

个人署名撰写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等在有关主流媒 体发表刊登:市级媒体每次加 1 分,省级媒体每次加 2 分,国家 级媒  体每次加 3 分。联名发表稿件的,每人均可给予加分。

 

有见义勇 为、助人

为乐突出 表现

个人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志愿服务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表 扬)的:市级每次加 1 分,省级每次加 3 分,国家级每次加 5 分。

敢于开

展监督 和批评

个人向党组织负责任如实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的,每次加 5 分。

个人评 先评优

个人在本单位评先评优每次加 1 分,在市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2 分,

在省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3 分,在国家级评先评优每次加 5 分。

其他加 分项

1.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的每

次加 3 分;

2.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 1 分;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的每次 2 分;

4.解决帮扶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脱贫的加 2 分;

5.其他支部认为可以加分,经机关党委审核同意的酌情加 1-2 分。

减分项

(负面 清单) 累计减 分后总 分不低 于 0 分

政治立 场不坚 定

1.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一致的言 论,每次扣 5 分;
 2.在群众中或媒体上发表和扩散有损党的形象的传言、传闻、段

子等,每次扣 3 分;

3.在群众中发表和散布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每次扣 1 分。

宗旨意 识不牢 固

1.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推躲、庸懒散浮拖和吃拿卡要现象等,被

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举报属实的,每次扣 2 分;
 2.不按要求参加“走基层”活动、精准扶贫“结对帮户”等工作, 每次扣 1 分。

3.不按要求到社区“双报到”,扣 2 分;
报到后未开展志愿服务

活动,每少 1 次扣 1 分。

纪律规 矩不严 明

1.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每次扣 1 分;

2.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建活 动,每次扣 1 分;

3.不完成支部安排的任务,每次扣 1 分;

4.不遵守上班、开会、调研、外出等工作纪律,被投诉举报查实 的,每次扣 1 分。被明察暗访发现或被通报曝光的:市级每次扣

2 分,省级扣 5 分,省级以上扣 10 分;

5.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及 实施细则和有“四风”老问题新表现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 分;
 6.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的,每次 扣 2 分。

 

道德行 为不端 正

1.在工作履职和社会交往中不守诚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2 分;

2.有生活作风问题被举报查实的,每次扣 2 分;

3.家庭或邻里不和谐,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扣 1 分。

工作履 职不认 真

1.对上级部署的工作、集体决定的事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落

实不完成的,每次扣 1 分;
 2.因自己的原因误时,误事,影响单位完成目标任务或评先评优 的每次扣 3 分;
 3.因工作履职不力,工作完成不好受到批评的:单位点名批评每 次扣 1 分,市级点名批评每次扣 2 分,省级点名批评每次扣 3 分,

省级以上点名批评每次扣 5 分。

其他减 分项

1.生活、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 扣 3 分。

2.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扣 2 分。

一票否 决项

(年度 积分为 0)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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